关于建立教师入职宣誓和教职工荣休制度的实施意见(校人字2015[9]号)
日期: 2017-12-06 点击数:
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(教师〔2014〕10号),为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,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建立教师入职宣誓和教职工荣休制度提出以下意见。

一、教师入职宣誓制度

(一)教师宣誓人员范围

新招录、调入及转岗的教学人员和专职辅导员。

(二)教师宣誓仪式时间及誓词

1. 一般于每年教师节前举行

2. 誓词内容

面对国旗,我庄严宣誓:

我志愿做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遵守职业要求,恪守职业道德:教书育人,关爱学生;传承文明,勇于创新;严谨治学,启智求真;为人师表,乐于奉献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、诚信风尚的引领者、公正正义的维护者、科学精神的倡导者,实事求是、笃学诚行,为实现河北大学的强校之梦不懈奋斗!

(三)教师宣誓仪式参加人员

校领导、相关单位负责人和优秀教师代表;新招录的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列席。

(四)会议议程

1. 播放学校宣传片;

2. 新教师入职宣誓;

3. 新教师代表发言;

4. 优秀教师代表发言;

5. 学校领导讲话。

二、教职工荣休座谈制度

(一)教职工荣休座谈人员范围

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。

(二)教职工荣休座谈时间安排

一般于每年1月和7月举行。

(三)教职工荣休座谈参加人员

学校领导、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在职教职工代表。

(四)教职工荣休座谈会议程

1. 宣布退休教职工名单;

2. 颁发教职工荣休证书;

3. 退休教职工代表发言;

4. 在职教职工代表发言;

5. 学校领导讲话。

河 北 大 学

2015年7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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