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1年“香江学者计划”申报的通知
日期: 2021-04-07 点击数: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(境)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博管办【2021】6号),现将2021年“香江学者计划”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内容

“香江学者计划”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。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,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,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,为期2年。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,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、住房补贴、保险及往返旅费等。2021年全国计划资助52人。

二、申条件

见附件3

三、申时间

2021年4月7日-4月14日。

四、申程序

1.申请人填写《2021年“香江学者计划”申请表》(附件),所在学院审核同意。

2.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,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,在“国(境)外交流项目”中选择“香江学者计划”进行申报。

附件1:2021年“香江学者计划”申请表

附件2:2021年“香江学者计划”岗位目录

附件3:2021年博士后国(境)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

友情链接:

版权所有 - 河北大学人事处 all rights reserved.

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   邮编:071002

手机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