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人事处选任人才工作办公室正科级秘书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根据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《关于2020年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校党字〔2020〕8号)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开展人才工作办公室正科级秘书选任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程序
(一)发布选任通知。
(二)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。
(三)进行民主推荐(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),组织考察,研究确定拟任人选。
(四)任职公示。
二、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
(一)任职条件
1.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自觉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2.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,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、基本方略和各项方针政策,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有正确的政绩观。
3.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、求真务实,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业务知识、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。
4.爱岗敬业、坚持原则、作风正派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。
(二)任职资格
1. 河北大学事业编制人员或校聘人员,具有干部身份。
2.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。
3.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。
4. 除上述资格外,还需具备下列资格之一:
(1)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工作满2年。
三、报名时间:
申请人员请将岗位申请表和竞聘讲稿提纲于12月9日12:00前报送主楼705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hbursc@126.com。
联系人:孙善强,联系电话:0312-5079471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. 人才工作办公室正科级秘书岗位申请表
2. 竞聘讲稿提纲
人事处
2021年12月7日
人才工作办公室正科级秘书岗位申请表
竞聘讲稿提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