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人事处是在校长领导下、负责全校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是: 负责起草、实施人事方面的规章制度; 负责全校机构编制;负责各类人员的职称评聘; 负责各类人员的调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; 负责教职工培训计划的实施; 负责教职工工资管理; 负责有关奖励及荣誉称号人选的选拔、推荐; 负责教职工奖惩、福利;负责教职工退休、退职、返聘及丧事处理; 负责合同制工人的招录及临时工管理; 负责科级及以下干部、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; 负责人才交流中心工作; 负责人士数据统计;负责军转干部和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; 负责全校教师资格认定;负责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; 负责责办理教职工出国的相关手续;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|